亮点之三: 做好全面服务
天津
2007年5月14日,天津市教委、市人事局、市劳动局联合签发《关于认真做好大学生就业服务努力减轻毕业生求职负担的通知》(津教委德〔2007〕19号),为努力减轻毕业生求职负担,积极援助就业困难的重点人群,提出“五个免费,两个补助,一个确保,一个优先”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五个免费: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举办的就业招聘会,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门票;免费为毕业生发布求职信息、提供政策咨询;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免费保管两年;对到无人事代理权中小企业就业的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档案免费保管一年。两个补助:学校和用人单位对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给予与就业有关的交通费、通讯费补助或提供方便。一个确保:各学校对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确保至少提供一次推荐机会。一个优先:对离校后回户籍所在地的“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毕业生进行逐户逐人登记,优先安排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补贴,并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帮助。对用人需求较多的单位,高校要积极协调其来学校招聘或进行网上面试,对目前还暂不能提供远程面试服务的学校和用人单位,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提供服务。
今年市教委投入180万元,完善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建设, 大力拓展网络服务功能,努力实现毕业生网络招聘求职服务的常年化,促进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今后还要继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投入力度,坚持用于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
重庆
2007年6月9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教学[2007]9号),
2007年6月1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166) ,
以人为本,不断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重庆市坚持以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公益性和个性化服务为宗旨,对2008届应届毕业生参加就业双选活动实行免费入场,向全市11.5万毕业生免费赠送了《2008届重庆高校毕业生择业与就业实用指南》,并将赠送的门票和《实用指南》送发到高校。同时,在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手续办理方面,采取了主动到高校上门服务的做法为毕业生提供方便。为提高毕业生户口办理的效率,重庆市简化了办理手续,采取在派出所设立办公点,选派专人办理等方式,将户口办理时间由原来的近两个月缩短为一天。
2007年11月7日,重庆市人事局、财政局、教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签发《关于开展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渝人发〔2007〕163号),决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通过政府财政补助的方式,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接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重庆籍未就业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生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材料直接到见习基地报名。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由见习基地安排见习,安排时应优先为困难家庭(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和“低保户家庭”等)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
广东
2007年1月,《广东省“十一五”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意见》(粤教毕[2007]4号)
2007年9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管理的通知》(粤教毕[2007]22号)。
2007年5月14日,天津市教委、市人事局、市劳动局联合签发《关于认真做好大学生就业服务努力减轻毕业生求职负担的通知》(津教委德〔2007〕19号),为努力减轻毕业生求职负担,积极援助就业困难的重点人群,提出“五个免费,两个补助,一个确保,一个优先”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五个免费: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举办的就业招聘会,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门票;免费为毕业生发布求职信息、提供政策咨询;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免费保管两年;对到无人事代理权中小企业就业的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档案免费保管一年。两个补助:学校和用人单位对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给予与就业有关的交通费、通讯费补助或提供方便。一个确保:各学校对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确保至少提供一次推荐机会。一个优先:对离校后回户籍所在地的“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毕业生进行逐户逐人登记,优先安排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补贴,并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帮助。对用人需求较多的单位,高校要积极协调其来学校招聘或进行网上面试,对目前还暂不能提供远程面试服务的学校和用人单位,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提供服务。
今年市教委投入180万元,完善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建设, 大力拓展网络服务功能,努力实现毕业生网络招聘求职服务的常年化,促进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今后还要继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投入力度,坚持用于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
重庆
2007年6月9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教学[2007]9号),
2007年6月1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166) ,
以人为本,不断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重庆市坚持以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公益性和个性化服务为宗旨,对2008届应届毕业生参加就业双选活动实行免费入场,向全市11.5万毕业生免费赠送了《2008届重庆高校毕业生择业与就业实用指南》,并将赠送的门票和《实用指南》送发到高校。同时,在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手续办理方面,采取了主动到高校上门服务的做法为毕业生提供方便。为提高毕业生户口办理的效率,重庆市简化了办理手续,采取在派出所设立办公点,选派专人办理等方式,将户口办理时间由原来的近两个月缩短为一天。
2007年11月7日,重庆市人事局、财政局、教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签发《关于开展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渝人发〔2007〕163号),决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通过政府财政补助的方式,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接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重庆籍未就业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生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材料直接到见习基地报名。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由见习基地安排见习,安排时应优先为困难家庭(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和“低保户家庭”等)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
广东
2007年1月,《广东省“十一五”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意见》(粤教毕[2007]4号)
2007年9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管理的通知》(粤教毕[200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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