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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07年就业政策
加入时间:08-01-15  点击:  文字大小:【  】  加入收藏夹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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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495万人,比2006年增加82万,增幅达20%。在全社会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城镇新增就业岗位有限的背景下,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压力仍然非常突出。目前大学生就业压力主要是源于结构性矛盾,这是由于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大背景造成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加快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城市社区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而高素质人才的缺乏正是制约这些领域发展的瓶颈。

      为使大学毕业生能够在更适合的岗位发挥才智,进行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国家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根据2007年就业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国务院、相关部委及地方各级政府、就业工作系统相关部门总结近几年就业工作经验,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初步构建起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框架体系,探索了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作用的基础上,强化政府职责、积极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

      关键词:就业全面服务年

      在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教育部周济部长明确指出:要把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积极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加快建设和完善对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尽快完善高校内部就业工作体系;完善评估督查机制,促进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就业观念的转变,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就业的舆论氛围。

      2007年4月,国务院专门召开部际联席会议,随后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26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007]26号),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从增加岗位、政策支持、加强服务、社会保障、加大投入等五方面,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明确将2007年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服务年”,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服务工作。 这是根据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由国务院牵头、教育部协调各部委意见并起草的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系统的、配套的政策,是对过去历年政策的集大成,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

      文件具体从以下八个方面对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部署: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三、进一步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措施:加大力度,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 积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在城市落户就业的政策;做好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四、认真组织实施好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类计划和项目五、积极开展就业信息服务,大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六、重点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落实就业七、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八、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形成促进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2007年4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3号),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就业服务工作,对登记失业毕业生开展重点服务,组织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严格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加强对毕业生待就业人数较多的重点地区工作指导。

      2007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困绕企业和高校的实习成本问题出台了 关于《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42号),规定支付给在本企业实习学生的报酬,可以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扣除。

      2007年11月,团中央、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中央企业牵手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07]43号),以“服务就业,促进和谐”为主题,以实施岗位支持、提供就业见习和落实就业政策为内容,采取积极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岗位支持,提供就业见习,落实就业政策。

      关键词:基层就业

      2007年4月,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共同制定了《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37号),要求各地方组织更精心、部署更周密,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2007年7月,人事部与卫生部联合签发了《关于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间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起,选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的医学专业 “三支一扶 ”大学生,第一年试用期满,由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帮助他们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为他们到基层医疗机构独立开展临床医疗活动创造条件。

      2007年6月,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规范人才招聘会管理改进人才招聘服务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4号),要求加强对就业市场的管理,切实维护好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

      2007年8月,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7号),强调要进一步发挥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出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监管,应届毕业生参加招聘会免收门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免收报名费、体检费等十项措施,认真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和“见习示范基地建设计划”。人事部人才开发司表示,“十大举措”中有的是已经开展起来的工作,下一步要继续做实做细,有的是创新的政策措施,需要各地探索实践,总结经验。

      按照国办发[2007]26号文件精神,许多省区根据地方实际,认真分析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本地区人力资源配置情况,制定并细化相关的政策,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007年就业政策亮点详解:

      亮点之一:基层就业 重中之重

      亮点之二 :户口放开 人才无障碍流动

      亮点之三:做好全面服务

      亮点之四:创业激励 战略性就业政策的核心

      亮点之五:监测评估 加强就业指导能力建设 保证就业服务质量

  • 来源:中国大学生就业  加入收藏夹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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