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费不等于加班费

时近岁末,很多HR忙于开展年终绩效考核、安排假期值班、给员工发放年终奖或福利等工作。我们发现,这段时间也是很多企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或纠纷的高峰期。本期我们将一些年终期间容易出现的劳动纷争集中起来,一一细说,希望能够帮助企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专家简介范斌
四川凯越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先后为二十几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大型上市公司等担任专职法律顾问,尤其擅长处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
值班费不等于加班费
案情简介
2005年初,吕某到某矿业公司做行政人员。为保障安全生产,该公司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员工轮流值班。2005年春节,公司安排吕某值班两天。吕某认为值班既然是公司规定,又能获得加班费等额外收入,欣然同意。不想春节过后,他发现自己当月的工资只增加了80元,远远低于相当于平时工资300%的节假日加班费。经询问得知,该公司值班历来都不按加班的相关规定执行,发放给吕某的是2天的值班津贴。吕某认为该公司无视加班的相关法律规定,有意克扣员工加班费,遂将该矿业公司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该公司支付其春节2天值班的加班费,并修改值班津贴发放标准。
仲裁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庭审理,驳回了吕某的所有申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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