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征途人才网!

征途人才网

请登录
征途人才网 首页 HR资讯 HR政策法规 查看内容

首批外国员工在京入社保单位需在30日内为其参保

2012-12-16 14:54| 发布者: administrator| 查看: 694| 评论: 0|来自: 中工网――《劳动午报》

摘要: 外国人在京也能入社保了,参保缴费标准与城镇职工一致。昨天上午,300名外国员工办理完成社保手续,成为在京参保的首批外国人。 智通人才网求职资讯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去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华工作的 ...

外国人在京也能入社保了,参保缴费标准与城镇职工一致。昨天上午,300名外国员工办理完成社保手续,成为在京参保的首批外国人。 智通人才网求职资讯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去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就超过了23万人。今年10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开始实施。

智通人才网求职资讯

据悉,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已经下发《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社保经办机构从10月15日起开始受理外国人的参保,虽然文件当中没有明确规定外国人的缴费基数、比例等,但根据一些企业咨询的情况来看,他们的缴费基数、比例等均与北京的城镇在职职工相同。 智通人才网求职资讯

据了解,在京就业的外国人多数都是企业高层管理者,预计绝大多数人都将以年平均工资300%的上限为缴费基数。对此,本市地方实施办法也相应出台,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执行者,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智通人才网求职资讯

而目前本市具备操作条件的险种只有养老、工伤、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和生育保险暂时还不能办理支付手续,需要等待后续细则出台。

智通人才网求职资讯

根据该办法,外国人在京参保后,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而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午报讯记者闵丹) 智通人才网求职资讯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