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潘琪)关于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本报已连续刊发两期稿件,这期间本报接到数十位读者打来电话,继续咨询关于提取公积金的问题,市民丁先生询问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为此记者咨询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智通人才网求职资讯 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但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提供本人身份证。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后,职工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科研院所院士,如单位还在为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办理提取但不销户,可提取到账户余额的百元部分。 智通人才网求职资讯 另外工作人员还向记者介绍了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过程:职工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要准备《职工死亡证明》;提取申请人具有合法继承权、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全部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及各自的工行或建行卡(折)。死亡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死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智通人才网求职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