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固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将执行新的政策。调整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两项合计最高支付限额由18万元调整为19万元。 智通人才网求职资讯 11月28日,记者从固原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级医疗机构中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额由原来的300元调整为 150元,县二级医疗机构由原来的300元调整为350元,市二级医疗机构由原来的500元调整为600元,区内三级医疗机构由原来的700元调整为 8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级医疗机构起付额由原来的100元调整为150元,县二级医疗机构由原来的300元调整为350元,市二级医疗机构由原来的500元调整为600元,三级医疗机构由原来的600元调整为800元。 智通人才网求职资讯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县二级、市二级医疗机构在原有基础上各档均提高10%,三级医疗机构一档提高10%,二档、三档均提高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提高到5万元、二档提高到10万元、三档提高到14万元。同时,为解决参保人员转外就医报销比例过低、医疗负担重的问题,设置城乡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3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低于45%的,扣除起付额后,按45%保底政策报销。固原市人社局通过适当提高起付额、提高报销比例和保障水平,促使住院和门诊就诊比例更加合理,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功能,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记者 剡文鑫) 智通人才网求职资讯 |